南瓜文章网 手机版

短短5个月“碰瓷”48次!他骗取赔偿5万多元被起诉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6 14:16:00    

N海都全媒体见习记者 吴诗榕 通讯员 张莉莉

为骗钱,一名男子竟不惜以身犯险,骑电瓶车频繁“碰瓷”机动车及电动车,短短5个月内,制造了40余次交通事故。江某曾是一名外卖员,一次偶然的交通事故赔偿让他发现了“商机”。2024年5月至10月期间,江某驾驶着两轮电动自行车,多次在福州市台江区、鼓楼区、仓山区等地物色目标,伺机行动,利用车辆盲区“碰瓷”。经查证,2025年3月12日,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治安大队将江某抓获到案。查清犯罪证据后,4月9日呈请逮捕。目前,江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移送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介绍,江某的“碰瓷”手法十分隐蔽。待发现有机动车辆或电动车进行拐弯、主干道停车、逆行等,利于非机动车定责的交通行为时,他便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故意撞上对方车辆,恶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事故赔偿。事故发生后,江某利用机动车司机息事宁人的心理,以“受到轻伤”或凭借电动自行车上的“旧伤”以车辆损坏等理由向对方索赔。而受害人以为是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了交通事故,虽有疑虑,但往往会选择用赔钱的方式息事宁人,江某就此先后骗取48名被害人向其支付钱款,共计55508.94元。

短期内高频次发生交通事故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发现江某在这5个月内48次进行交通类报警。民警向保险公司查证后也发现,江某在这5个月内的理赔记录明显增加,远超正常的事故发生概率。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碰瓷”人员往往瞄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下手”,因此守法出行、谨慎驾驶才是避免被“碰瓷”的最好办法,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