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瓜文章网 手机版

东方集团有关责任人遭纪律处分,集团此前曾连续多年财务造假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30 18:19:00    

东方集团长达四年的财务造假案或迎来终局。

4月30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上交所对东方集团及张宏伟、时任董事长孙明涛等多名高管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张宏伟、孙明涛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党荣毅5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此外,东方集团还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未在前期披露的临时补流期限内按时归还募集资金,所涉金额较大,上交所对东方集团及时任董事长孙明涛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总裁李章彦予以通报批评。

同日,东方集团终止上市,其股票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

根据此前中国证监会披露的*ST东方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显示。2020年至2023年,*ST东方虚增销售业务,在年度报告中疯狂造假。四年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38.97亿元、48.65亿元、65.43亿元、8.25亿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25.20%、32.05%、50.44%、13.56%;同时,分别虚增营业成本38.75亿元、48.44亿元、65.30亿元、8.24亿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成本的23.74%、29.57%、45.43%、11.45% 。四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61.3亿元,虚增成本160.73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东方集团 2020 年至 2023 年财务造假期间,其审计机构均为大华所,且大华所对这些年度的年报均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直至2024年4月30日,东方集团临近流动性风险爆发时才披露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大华所对该份年报出具了“非标”意见,涉及内容包括东方集团向其控股股东东方有限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33.19亿元;东方有限在龙江银行哈尔滨龙腾支行的4.54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到期未偿还等。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集团成立于1992年,1994年登陆上交所,是黑龙江省首家上市民企,业务涵盖农业、金融、港口及新型城镇化开发。旗下参股锦州港(ST锦港)和民生银行,曾为多元化产业巨头。

综合自澎湃新闻、海报新闻、大众证券报、公开资料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更多内容请下载21财经APP